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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极品小赘婿》 作者:紫色之水
第1章文比招亲
江雨蓦然惊醒,他觉得自己做了一袭惶惶大梦。
一世豪门的金融巨子,却有着做杀手的古怪癖好,当这个身份被世间轰然揭穿后,等待他的是全世界落井下石般地追杀!
喋血拉斯维加斯,就是这个大梦的最终结局。
还好,这个惶惶之梦现在已经醒了,他并没有死,依旧可以表面上声色犬马,纸醉金迷,做一个商业天才,而暗地里继续去诛杀那些罪大恶极的该杀之人,只不过……从今行事却要愈发谨慎小心了。
江雨睁眼的那一瞬,见窗外蓝天如海,白云悠悠,一切都仿佛画卷般锦绣美妙。
活着真好,心里冒出一句感慨后,他的神情忽然微微一滞,仿佛千年老树般发了一呆。
这是哪里?
似古装电视剧里的旧时私塾学堂,几排古色古香的镂空雕花椅子,长条枣红木桌案,桌后坐着身穿古代长服之人,隐约间每个人手中都执着粗细不同的毫笔,或在纸上凤舞龙飞,或咬着笔杆,状若深思。
江雨心头震惊,他深深吸了一口气,微微闭上眼,以证明自己依旧活在梦中,但脑海里却有片片残碎的记忆涌了上来,打破了他的一切侥幸!
大许朝,建熙十年,庆州……
江雨,字润生……
秀才……
庆州司马府……
文比招……亲!
“啪”!
一声脆响传来,身前的老砚被他碰到了地上。
“不得喧哗!”最前方一个高冠白发老学究撅起胡子轻咳。
江雨双眼眯了眯,默默低下身,手法生硬地撩起长袍的衣摆,捡起老砚放到了桌上,砚台的上方裂了一个口子,有墨汁丝丝渗出,松花一般美丽妖异。
“这位书生。”一个粗浑男声忽然从身后传来。
江雨转头看去,见是一名穿着绸缎长袍的肥胖中年人,长着一张大圆脸,双眼小如绿豆,背负着双手,仿佛大王派他来巡山般走了过来。
“书生你打破了上好的松花砚,需赔偿三钱银子。”中年人呲牙一笑,露出鲶鱼大口处的两颗金澄澄大牙。
江雨看着他,深深吸了口气,将心头的震撼一点点压下去。
沉默几息后,他按照记忆中对此人的印象慢慢说道:“程管家,我知道前来参加文比,可得一两纹银,那我现在就离开,还请程管家找我七钱。”
被江雨称作程管家的中年胖子脸皮抽搐了几下,微微躬下身子,俯视了江雨几息后,目光狐疑地瞧向桌面上的如雪纸张,纸上空白无一字。
“书生你莫不是在开玩笑,你一个字都未写就想离开,还想白得纹银一两?你是司马府好欺,还是当此次诗文比试儿戏!”程管家并没有咬文嚼字,而是直白地瞪着江雨,眼中赤果果的威胁意味一览无余。
江雨伸手抹了把额头,暗自叹了口气。
梦并不是梦啊,而是确实已经发生的事情,自己这是……穿越了?
他还是有些不太确定,毕竟事情发生得太突然!
此处是什么莫名其妙的庆州司马府,确切地说是庆州司马陆震忠自家的私塾,但这房间里的所有人都不是陆家的亲眷,这些人都是外来的书生,且都有秀才功名在身,来这里是参加一场文比。
文比……招亲!
这算是什么事儿?
自古以来婚姻事有媒人上门,有娃娃亲,有指腹为婚,有比武招亲,还有抛绣球招亲,可这文比招亲他倒是头一遭听说。
江雨看着眼前光洁细腻让人心生遐想的雪花宣纸,还有旁边硬直的紫竹狼毫,哪怕没继承这具身体本来的记忆,他也知道这是好东西,放在前世,哪一样都值大价钱。
轻轻转着手上的紫竹笔,江雨心中暗暗思索,看来要先想办法将那一两银子赚到手再说,毕竟继承的记忆里,他家徒四壁,身无分文,今天到现在还没有吃上饭……
江雨皱着眉,胖管家瞪着他。
他嘴角翘了翘,开始仔细思索起此次文比的规则。
规则其实很简单,就是做诗一首,没说是否需要格律,但像眼下这种情形,前来参加文比的都是秀才身份,大抵是要平仄相合的。
不过江雨只想赚银子,至于文比招亲什么的,他没一点兴趣,且不说根本不知道这陆家小姐模样是否周正,单就这一个赘婿的身份他就很难接受。
赘婿,指的是就婚后定居于女家的男子,以女之父母为父母,所生子女从母姓,承嗣母方宗祧。
上古时赘婿地位等于奴婢,后世虽然有所改变,却还是被世人瞧不起。
江雨前生一世豪门,又身为隐形杀手,可以说逍遥任侠,赘婿对他来讲确实有点难以接受。
虽然不知道这具身体生得面貌如何,可就算生得再草莽粗鲁,也当不了他有一颗高贵的心啊!
“不就是一首诗吗?”江雨淡淡地道。
“书生好大的口气!”程管家哼了一声。
“这有何难。”江雨想了想,他是中文系毕业,从小喜欢古风,对古诗词涉猎极多,成年后也没有荒废,只不过抄一首后如果被人看上,真作了这赘婿,岂不是弄巧成拙?
仔细琢磨了片刻,江雨心中一动,想起一首诗来,这首诗没有格律,而且诗的意思也与赘婿的身份不合,且做出来,想这陆家的人既不会说自己瞧不起,又不会招自己为婿。
江雨心中计议完毕,轻轻蘸了下墨,顺直了毫锋,开始书写。
旁边的程管家一直没有离开,就那么盯着他,此刻见他动笔,不由诈唬道:“我说书生,你不要乱写,某也是读过几年书的,你要是胡写乱作,当心某好生教训你一番。”
江雨斜睨了这管家一眼,其实他相貌生得极好,眼神黑白分明,但此刻却分明白的多一些:“你也读过书?”
“小子我告诉你,我可差一点就考中秀才。”程管家声音凶猛。
江雨摇了摇头,不去理他,而是蘸饱了墨汁,在雪花宣上直接落笔。
“大鹏一日同风起,扶摇直上九万里。”
看看吧,咱可是要做大鹏的人,怎么能做名窝囊的赘婿呢!
“假令风歇时下来,犹能簸却沧溟水。”
江雨的毛笔字还是不错的,为了体现心中抱负,他没有用正楷而是用了行书,配合这诗的意思,便显得轻狂不羁。
“世人见我恒殊调,闻余大言皆冷笑。宣父犹能畏后生,丈夫未可轻年少。”
“啪”地一声放下笔,对着宣纸轻轻一吹,然后江雨看向程管家:“写完了。”
大鹏一日同风起,扶摇直上九万里。
假令风歇时下来,犹能簸却沧溟水。
世人见我恒殊调,闻余大言皆冷笑。
宣父犹能畏后生,丈夫未可轻年少。
程管家看着宣纸上的笔走龙蛇,不由一阵阵头皮发麻,这上面至少一半的字他不认识,楷书写他或许还能认全,行书写,他顶多认一半。
这还不是最重要的,最重要的是此刻私塾之内,根本没有人写完,哪里有像这书生一般,挥笔而就。
“你……你还没有写诗名呢!”程管家急忙道,他觉得自己很急智,诗名这东西应该很难吧?
江雨点了点头,他确实没有写诗名,这首诗是李太白的上李邕,七言古诗不定格律,但总不能还写这个名字,略微沉吟了一下,他挥笔用大狂草写下了鹏程万里四个字。
“程管家,你觉得这诗名怎么样?”江雨笑道。
“这个名字……还凑合吧。”程管家额头上冒了汗,他根本认不出这四个字,心中不由觉得眼前书生可恶至极。
“可以给我银子了吧。”江雨将笔向桌面上一丢,站起了身。
“急什么急,明天午时来司马府角门处领银子!”程管家伸手抓起宣纸,越看鹏程万里四个字越来气。
明天?江雨微一扬眉,本来想着拿到银子后可以解决一下温饱,没想到居然还要等到明天,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。
他起身向外走,程管家并没有拦他,而是拿着写诗的宣纸走到前方白发老夫子处:“王夫子,我看这书生写得太快,你看他是不是敷衍了事,来咱们司马府骗银子的?”
白发老夫子接过宣纸,先匆匆扫了遍,随后竟然慢慢地站了起来。
“如何?莫不是这书生写诗讥讽咱们司马府?”程管家见状立刻道。
夫子摇头,双眉紧皱,眼神有些离不开纸上诗文。
“难道这小子在讽刺咱家小姐?”程管家低声道。
“下笔有如神,下笔有如神啊!”夫子终于开口,脸色很兴奋:“程管家不要胡说,这当是一首传世之作啊!”
“真有这么神?不会是抄的吧?”管家闻言有些蒙。
“抄的?程管家,你去抄一首来给老夫看看,这等可以传世之作,一旦问世,世人皆知,怎么可能是抄的呢!”
程管家闻言立刻老脸通红,讷讷说不出话来。
“可惜这人志向远大,自比大鹏,似乎无意于司马府啊。”夫子轻叹。
“无意于……”管家咂摸下这句话,回想起书生那副云淡风轻,让人来气的自在神情,不由肝火上涌,怒道:“既然无意,还前来文比,这不还是来骗银子的吗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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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如此开局
江雨快步走出庆州司马府,来到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之上。
此刻时光已贴近正午,街上来往行人不少,庆州虽然只是大许朝西部的一个下州,却也算繁华,毕竟是一州州府所在,商路畅通,为辖下两郡六县的中心之地。
江雨步履微沉,刚才没来得及思索穿越之事,此刻想起来心中总有些惴惴,最后咬了咬牙,秉了既来之则安之的念头,向记忆里的家中走去。
他的家位于庆州城南边缘,这里住的大都是平民,道路也算不上好,足足走了近半个时辰才到。
进入破旧的小院,看到三间土坯房,江雨拉门进去,随后便感到一阵剧烈刺眼,抬头看去,却是房顶竟有一个大窟窿,正有阳光照进,晃得人头晕目眩。
真是没道理啊,人家穿越至少开局一条狗,自己这开局却是一个大窟窿!
呵呵了几声后,他走马观花般瞧过三间破屋,除了一些书籍和文房用品,说是家徒四壁也不为过,米缸里粒米皆无,老鼠在缸下洞里饿得“吱吱”乱叫。
怪不得要去入赘,原来是真的活不下去了,虽然有秀才功名,但这身体原主人的才学却是很一般,平时只能靠卖字为生,想要用心苦读,却被生活所累,于是听说司马府文比招亲,便硬着头皮跑去了。
肚子此刻“咕噜噜”叫了起来,江雨微微叹了口气,若是今天取得那一两银子倒还好,如今看来只有另想他法了,不过以自己的手段,只要有钱在手,就不怕钱再生钱。
坐在硬木墩子上,一手支起了下巴,江雨开始翻看破桌上的书籍,他虽然继承了大部分记忆,但对这个世界的印象还是有些模糊。
半晌之后,江雨合上桌面一本泛黄书册,脑中开始思索起来。
这个世界同样有武王伐纣,有春秋争霸,战国烽烟,有秦汉三国,两晋隋唐,但存在时间的长短却与地球上的历史不太一样,其中大隋朝竟然存在了一百多年,而五代十国的时间却短了将近一半。
如果按照时间线来推算,现在应该是宋朝才对,却不知道为何竟然成了许朝,而陈桥兵变的也成了许太祖,至于百家姓的第一句更是成了“周钱孙李”,原因无他,只因许太祖姓周。
许朝现在的时间点应该对应着北宋末年,那么大许也应该距离完蛋不远,只不过眼下还看不出这种征兆。
在房间内足足思索到黄昏时分,江雨这才起身往外走,不走不行了,因为他已经饿到前胸贴后背。
路上他心中胡乱琢磨,前世自己也看过不少网络小说,里面都说穿越后会有个戒指系统技能书啥的,可自己已经来了大半日,怎么一样金手指都没有呢?
江雨心下狐疑,推开了院门,迎面走来一位胖大婶。
胖大婶荆钗布裙,脸神不善,瞧见江雨立刻噼里啪啦爆豆般地数落开来:“我说小雨你在家啊,我还以为你不在呢,好几天都看不到你,你说你大白天从院里面栓着门,到底在干什么?不都说读书人坦坦荡荡吗,你这可不像读书人做的事情啊!”
江雨愣了愣神,刚反应过来对面是邻居李大婶时,这位大婶又叽里呱啦地说道:“要不是从小看着你长大,知道你有个秀才功名在身,大婶都快不相信你是读书人了。”
江雨下意识地道:“为何?”
“为何?”李大婶伸出手指着江雨的鼻子道:“上个月你小子说想吃肉,从我这里借了十文钱去称肉,说是隔天就还我,却一直都没有还,前几天看到我还躲着走,这是读书人所为吗?”
江雨嘴角抽了抽,略微回忆了一下道:“我记得自己最喜欢吃的是豆腐啊,豆腐是我的命,怎么会借钱买肉吃呢?”
李大婶闻言勃然大怒,跳起脚吼道:“你小子还拿这套说辞来诓我,去年你请我和你李叔去家里吃饭,盘子里都是豆腐,你李叔性子直,问你怎么都是豆腐呢,你说豆腐是你的命,每顿不可没豆腐,亏我和你李叔还信了,隔月回请你,有豆腐有肉,谁知道你小子专门捡肉吃,你李叔又问你,豆腐既然是你的命,怎么一块都不吃?你小子却一本正经地说,豆腐虽然是你的命,可是有肉你就不要命了!”
还有这种事?江雨的表情很精彩,他虽然继承了记忆,但基本都是一些大事,至于鸡毛蒜皮的小事却很模糊,如今听眼前这大婶说来,不由错愕,看来这前身生活得实在是太清苦了,读书人的脸都给丢光了。
“哑口无言了吧?说吧,你小子什么时候还钱?”李大婶见江雨不说话,立刻双手叉腰问道。
江雨急忙鞠了一揖:“李大婶请稍安勿躁,明天,明天我就还你钱。”
“吆喝?明天就有钱还了?”李大婶这时冷静下来,上下打量着江雨:“我说小雨啊,你这身衣服不错啊,我记得你只有过年的时候才穿,怎么今天穿身上了?”
江雨想了想,觉得没什么隐瞒的,毕竟文比入赘这事儿已经在庆州传开,何况自己也不在乎这个时代读书人所谓的体面,不觉得有什么丢人,便照实说了今天的事情。
“你是说,只要去参加文比招亲就有一两银子拿?”听完后李大婶诧异地道。
“是这样的,不过得有秀才功名在身,而且需是庆州本地人,所以去参加文比的人不多,毕竟入赘有辱斯文。”江雨道。
“你能考第一?”李大婶语气又开始有些不善。
江雨急忙摆手:“考不上,考不上,我这才学也就是去赚那一两银子而已。”
李大婶闻言忽然笑起来:“考不上就对了,你小子就算是要入赘也是入赘到我家啊,那司马府有什么好的,规矩多,不自由,说不定还不拿你小子当人看呢!”
“啊?”江雨闻言一愣,李大婶却头也不回地转身走进邻院之内。
第3章霸王餐
江雨站在原地想了片刻,这李大婶话里话外是什么意思?
什么叫入赘到她家?她家有女儿吗?
他仔细回忆了下,好像还真有一个啊,可那位李家小妹自几年前就再也没见过,那时她可只有十岁,也不知道这几年去了哪里。
记忆里那小丫头倒是生得眉清目秀,只不过每次看到自己都冷着个小脸,好像自己欠了她两贯钱似的。
摇了摇头,江雨压下心头疑惑继续向前走,大概不到一里的路程,便感到自己的腿开始酸痛,看来是今天路走多了的缘故,这在前世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。
前世他身为世界知名的隐形杀手,身手矫健自不用说,甚至通晓几门内家拳法,赤手空拳对付十几人都不成问题。
如今这副身子骨,却只能让他望天长叹,虽也说不上孱弱,但总是寻常身躯,想要修炼内家拳也不会有太大的成就,因为内家拳只有从小修炼才能改善体质,除非是能得到传说中的内功,否则这一世断然不会有前世的身手了,可是这方世界他也并不了解,很可能别说内功,就算内家拳都没有。
此刻天气近黄昏,残阳如血披金霞,映照着大地一片赤黄颜色,炊烟从各家各户的烟囱上袅袅升起,虽然这里是平民居,但那香气却总是难以抵挡地钻进江雨的鼻子,于是,江雨的脸色便难看了几分。
前方有一条街,算是这片平民居里最大的一条街了。
街道两旁有稀稀落落的小吃摊,也没甚太美味的东西,不过是阳春面,馄饨,汤圆之类。
江雨舔了舔嘴唇走了过去,他心中已经打定主意,无论如何也不能做第一个穿越后却被饿死的人,哪怕是去吃霸王餐也得把肚子填饱。
微微眯了眯眼,看了下最近的汤圆摊,摊前正站着一名汉子。
汉子虽然穿着很干净,但瞧见江雨,却语气微诮地道:“呦,这不是穷书生吗?”
江雨扬了扬眉,这汉子是汤圆摊的老板,因为摆了食摊,又有自制汤圆的手艺,所以日子还算过得去,至少不愁吃不愁穿,只不过这人眼皮子浅,虽然都在一条街上住着,却没少嘲笑过江雨,江雨贫寒,这汉子便叫他穷书生,浑然忘记了自己虽然能吃上喝上,却终究也是归属于穷人那一列。
微笑着走过去,江雨拱了拱手,然后捡一个位置坐下。
汉子惊奇:“穷书生今天有钱吃汤圆?”
江雨声音和缓地道:“今日卖字赚了几文,倒够吃一碗汤圆了。”
汉子毫不掩饰地撇嘴道:“你们读书人自己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了,读书有什么用,一天才赚几文钱,连媳妇都娶不起。”
江雨闻言不动神色,道:“老板啊,给我煮一碗桂花汤圆,多来点汤水。”汤圆摊虽小,却有几种馅料,他随意开口叫了一种。
“喝汤能喝饱啊!”汉子嘟囔了一句后,转身去煮汤圆。
炉上的水本就是滚开的,汉子挑好汤圆正想往锅里下,江雨忽然又道:“老板,我不要桂花汤圆了,给我换一碗白糖的吧,桂花馅的口味太淡了。”
汉子转过身,瞪眼道:“穷书生,一看你就是一辈子的穷命,大户人家吃汤圆可都吃桂花,玫瑰之类的,只有苦哈哈才喜欢吃白糖的。”
江雨笑了笑:“无妨,无妨。”
汉子心中腹诽,这桂花汤圆虽然听着好听,但成本却要比白糖馅的低了那么一点,这样一来,他便会少赚些钱。
赌气似地把盘里的汤圆全倒进锅中,待水花翻开,汤圆仿佛大个珍珠般滚了上来,汉子用一只粗瓷碗将汤圆盛好,然后浇了半勺汤,至于江雨让多加点汤水的话,被他直接丢在脑后了。
江雨看着热腾腾的汤圆,不由食指大动,待吹散热气后,用小铁勺捞起一只,慢慢吃了起来。
“穷书生,你说读书有用,还是学门手艺有用?”汉子在旁搭话。
“都有用,读书读好了,可以出相入将,手艺学好了,可以卖汤圆。”江雨笑道。
“你!”汉子听了这话顿时有些不高兴,却又不知道怎么反驳,只好道:“那穷书生你什么时候出相入将啊?”
“书上有句话,不知道老板听说过没有,叫做燕雀安知鸿鹄之志,这话说得极有道理。”江雨看了眼汉子,仿佛不经意地道。
“什么意思?”汉子听不懂,但直觉告诉他,这好像不是什么好话,而且听那说大鼓书的老头讲过,读书人最喜欢掉书袋骂人,这恐怕是骂人的话。
“意思就是麻雀怎么能知道天鹅的志向呢。”江雨边抹嘴边道,一晚汤圆已经被他吃完,就连汤水也都下了肚。
“你这穷书生……吃完了吧?吃完了给钱!”汉子这次听懂了,眼前这书生是自比天鹅,骂他是麻雀呢,但这等文绉绉骂人的话他自然是学不来的,至于市井俚语的脏话,却又骂不出口,虽然他可以嘲笑讽刺穷书生,但辱骂却不行了,毕竟对方有个秀才的身份在。
“给钱?给什么钱?”江雨此刻忽然脸色一变,翻了翻白眼,冷冷地道。
“给汤圆的钱啊?你这穷书生莫非想要白吃白喝不成?”汉子闻言急了,撸起袖子,扯开嗓子喊道。
“你说这碗?”江雨指了指桌上的粗瓷碗。
“就是这碗汤圆,你莫非想要赖账?”汉子指着汤圆碗,脸红脖粗。
“可这碗白糖汤圆是我用桂花汤圆换的啊。”江雨哼了一声。
“那……那桂花汤圆你也没给钱啊!”汉子楞道。
“桂花汤圆吗?可桂花汤圆我又没有吃,为什么要给钱呢?”江雨看着汉子意味深长说道。
“啊?”汉子一下子蒙了,脸上的表情很扭曲,心里反复盘算,也算不清楚这本账,是啊,白糖汤圆是用桂花汤圆换的,桂花汤圆又没吃,怎么给钱呢?可是不对啊,白糖汤圆却被吃了,可白糖汤圆是用桂花汤圆换的啊……
江雨见汉子满脸纠结扭曲,冷笑一声,起了身就要走。
“穷书生,你,你给我站住!”汉子实在是算不明白这笔账,握着拳头就冲了过来。
“你才给我站住!”江雨见汉子想要动手,顿时一声冷喝:“讹诈不成,你还想动手吗?我可是秀才,你敢动一下,我就告你一个以下犯上。”
“我……”汉子硬生生停住脚步,无论秀才再穷,也是和平头百姓不一样的,秀才是有半个官身的。
“这就对了。”江雨见状道:“就算是见了县太爷,我身为秀才也是不用下跪的,就算是犯了错,衙役也不能轻易动手打我,看在你做生意不易,讹诈我的事就算了,这是我宽宏大量,你要记住啊!”
江雨说完,转身就走。
汉子呆呆地站在那里,一脸的凌乱,唱大鼓书的老头说过,破家的知县,灭门的知府,却没说过吃饭不给钱的秀才啊!
第4章姑爷,不要走
入夜,庆州司马府。
“姐姐,你快看,这首不错……这首也不错,可惜和那些才子们比起来还是差了许多。”
“妹妹,所谓的才子又怎么会前来入赘呢。”
“姐姐,你看的那首是什么?我来看看……大鹏一日同风起,扶摇直上九万里,这人也太能吹了吧?”
“这首写得极好,且有抱负,比其它那些华而不实,甚至阿谀奉承的诗强上何止百倍。”
“强上百倍,哈哈,姐姐你不是开玩笑吧,不过说来说去,还是我的主意好吧,那些才子不肯入赘,总有肯的,文比招亲,说不定就会招来个比那些才子都厉害的读书人呢!”
“要不是你将消息放出去,弄得满城风雨,我就算离开庆州,也不肯做这样的事情!”
“姐姐,如今木已成舟,你就从了吧,何况姑父也是支持我的,嘻嘻!”
“什么木已成舟,不许胡说八道。”
“那就生米煮成熟饭,哈哈……姐姐,你不要打我啊,我知道你武功很厉害,哎呀呀,好长的腿……”
第二天,江雨懒洋洋地从木板床上爬起来,一副生无可恋的神情,像极了他前世养的那只二哈。
经过大半夜的研究和思考,他觉得自己基本上回去无望了,虽然他也不是很想回去,但没有金手指的存在,在这个世界似乎不太好混啊。
外面的阳光倾洒进来,照得他身上一阵暖洋洋,想起昨夜看的一本科考纪要,江雨心中顿时有些戚戚然,那些章程,别说之前的江雨,就算是现在的自己也不容易考上,在古代,不科考功名,还会有什么出息?提枪造反?那也得是乱世才成啊!
忽然,江雨的双眉一皱,眼睛闪烁出丝丝疑惑,他“噌”地一下从床上跳到地上,然后背起双手,开始在地上转圈,嘴里还念念有词起来。
大概片刻后,他跑到破木桌前,伸手拿起一本书,因为继承了记忆,所以他对繁体字并不陌生,拿着书本一页页翻开,慢慢的眼睛变得雪亮起来,神情间也充满了惊异。
接着,他放下这本书,拿起另外一本,不停翻看,再然后又拿起一本……
就这样折腾了大概有一刻钟,他才停下来,然后深吸了一口气。
过目不忘!居然是过目不忘!
这绝对不是之前这具身体所具备的,如果之前这身体主人具备这种能力,恐怕早就高中了,也不至于混得连饭都吃不上。
这是自己的金手指啊!
江雨心中兴奋,要知道这过目不忘的能力,不仅可以用来记书,平时所经历的一切事情都可以全部记下来,不会忘掉,甚至……前世的事情,前世一些早就模糊的事情此刻也都变得清晰起来。
江雨这时只恨自己前世读书不够多,他是文科生,现在真是有点悔不当初的感觉,当初自己怎么不读读肥皂怎么制造,玻璃怎么烧制呢,倒是看不了少枪械原理,大炮理论,还有原子弹……话说原子弹这个应该如何都用不到吧?
他这时浑然忘记了饥饿,沉醉在回忆的世界之中。
不错,自己是不会制造肥皂,不会烧玻璃,但除了当初做杀手所研究的那些武器原理之外,自己读的其它书也很多,有一些甚至比做肥皂,烧玻璃还有用……
大约中午的时候,江雨慢腾腾走出小院,努力压下心头的兴奋,一副韬光养晦的模样向庆州司马府走去。
万丈高楼平地起,大风起于微末时,江雨决定先把那一两银子拿到手再说。
司马府的正门不会随意开放,就算是昨天去府内私塾文比,也只是走的侧门,至于现在领银两,却只能走角门了。
角门乃是府内仆役走的地方,事实上即便这样,角门也还是进不去,因为就在角门处,正有一张桌子摆放,桌子后面坐着的是昨天监考的那位程管家。
江雨来时,恰好有一名书生领了银两,一脸沮丧地向回走,瞧见江雨后冷哼了一声。
江雨嘴角微微一勾,却听这书生嘀咕道:“得意什么,好像你能被选上是的!”
江雨摇了摇头,揶揄道:“这赘婿给我都不做,读书人,怎么可能入赘呢!”
书生愣了愣,立刻忿忿道:“那你还来参加文比?我等读书人怎可如此虚伪!”
江雨冷笑:“老子愿意,你管得着?”
书生闻言大怒,停下脚步,想和江雨辩论几句,江雨却已经走到前方角门处桌前了。
“程管家……”
“哟,是你小子啊!”程管家懒懒地坐在那里,皮笑肉不笑地打量着江雨:“来领银子啊?”
江雨点头,程管家继续道:“昨天你打破的那只砚台,本应扣除三钱银子,找你七钱,不过后来经私塾的王夫子鉴定,你打破的那只砚台是老砚,很珍贵,价值二两纹银。”
什么?江雨嘴角抽了抽,这算是赤果果的敲诈吗?
“然后呢?”他看着程管家,语气平淡地道。
程管家有些纳闷,怎么眼前这书生的反应和自己想的不一样呢?太镇定了!
在他想来,这书生闻言应该大惊失色才对,或是恼羞成怒也不错,怎么可能这么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?
“然后?”程管家两只绿豆般的小眼睛转了转:“本来是想让你再赔一两银子,可是陆大人体谅你等读书人不易,此事就算了,书生你回去吧。”
江雨嘴角翘了翘,转身就走,这事儿没什么可去争辩的,这程管家摆明了侵吞自己的银子,就算自己去找庆州司马也没用,毕竟这关乎司马府的脸面。
“对了,书生你叫什么名字。”身后忽然有声音传来,语气满是讥嘲。
“江雨。”这没什么隐瞒的,江雨随口答道。
“江雨,啊……”
只听“轰隆”一声响,惹得江雨皱了下眉,转头看去,却是程管家撞翻了身前的桌子,然后露出一脸菊花般地笑容,追上来喊道:“姑爷,姑爷,不要走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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